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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通知(第十八周)

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6-26

全体教职工:

现将经管学院教职工第十八周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6月27日(周三)下午16:30 - 18:30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精神(通知见附件)

参考资料:http://cpc.people.com.cn/n1/2018/0501/c64094-29958703.html

三、学习形式与安排

教研室教师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在各自固定学习地点学习,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学工办、实验室、编辑部、信息资料室等部门人员由吴清华主任负责组织安排。

四、有关要求

1. 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细致安排,确保学习讨论按时有效开展,并做好考勤登记。

2.各教研室并指派专人按照《会议记录规范模板》做好教研室、部门的学习记录与拍照记录,并将学习照片于当日发至马奕颜处。

3.教师要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做好学习记录,确保学习实效。

 

 

经管学院党委

2018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精神的通知.pdf